后 旗 景 观
   
  旗 域 经 济 发 展 介 绍
  地处祖国北疆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简称察右后旗),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500米,年均降雨量331.5毫米,平均无霜期116天。全旗总人口20.74万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各民族杂居的工农业同步发展的旗县,辖5个镇、5个苏木、4个乡。该旗资源丰富、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已探明石灰石储量2亿吨、浮石2亿立方米、大理石1.2亿立方米、玄武岩2亿立方米;全国最长的地方铁路“集(宁)通(辽)”线在境内贲红站中转,集(宁)二(连浩特)铁路、白(音察干)丰(镇)高速公路、208国道纵贯南北,呼(和浩特)满(洲里)省际通道横贯东西,旗政府所在地白音察干镇距北京400公里、二连口岸280公里、呼和浩特市175公里。
  一、旗域经济发展历程及成就
  察右后旗建旗于1954年,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缓慢伴随她走过近半个世纪。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全旗国内生产总值仅为6429万元,财政收入347.7万元,牧区人均纯收入161元,农区人均纯收入只有88元,落后,笼罩着察右后旗;贫困,压抑着察右后旗各族人民。当时,旗委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是:远抓林,近抓牧,尽快致富抓石头。可以说很有见地。以后的几届领导班子带领群众负重奋发,艰苦奋斗,虽说经济一步步发展着,但毕竟机遇未至,贫困的帽子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察后旗头上。1986年,察右后旗被列入重点贫困旗。历史蹒跚地走过10年。到1994年,全旗农村牧区有绝对贫困人口14.7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81.7%;全旗人均地方财政收入46.3元,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35.8%。这表明,“政穷民贫”仍然盘踞在这方土地上。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刘明祖在乌兰察布盟召开的全区扶贫工作现场会上就讲过这样的话:自治区要整体脱贫,乌盟必须整体脱贫,乌盟要整体脱贫,后旗必须整体脱贫。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首要的任务就是尽快从总体上解决温饱、摆脱贫穷。当时的旗委、政府提出以扶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工作全局,制定了“南粮北牧、两线工贸,养牧富民、兴工富旗,城乡联手、反弹发展”的思路,特别是按照盟委行署的总体部署,认真实施和全面推进了“进退还”发展战略,全旗各族人民经过五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终于在2000年完成了总体上实现温饱的历史性任务。
  察右后旗经济的大发展,是从本世纪开始的;而实现飞跃发展,彻底告别“政穷民贫”,是在可歌可泣的2003年和2004年。从2003年初开始,旗委、政府领导班子一改以往的“几十年一贯制”,对旗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了适时的调整和完善,重新确立了察右后旗的经济发展思路、总体战略和奋斗目标。即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三化”互动,以农牧业产业化为突破,为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奠定基础;以工业化为主导,为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提供动力;以城镇化为支撑,为实现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打造平台。实施“集聚联动,集中攻坚”战略,促使工业向园区集聚,农牧业向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集聚,农牧民向小城镇集聚,相对集中生产力布局,强攻“三化两建设”,全力打造经济强旗、文化大旗。
  几年来,该旗大力实施“集中攻坚,集聚联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培育骨干企业为重点,努力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不断调整优化农村牧区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提高城镇经营水平,加速推进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旗域经济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2004年,全旗国内生产总值达17.44亿元,同比增长33.52%,总量是“九五”末的3.2倍,2003——2004年两年翻了一番,提前一年超“十五”计划目标5.4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十五”以来累计完成20亿元,相当于“十五”以前历史总和的27倍。2004年达8.39亿元,同比增长60.4%,总量是“九五”末的5.3倍,提前一年超“十五”计划目标6.2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5008万元,同比增长42.6%,总量是“九五”末的4.3倍,也是两年翻了一番,提前二年超额完成“十五”计划(非税收入700多万元,仅占总量的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十五”以来累计完成10亿元,相当于“十五”以前的历史总和,2004年达2.85亿元,同比增长17.1%,总量是“九五”末的2.6倍,提前一年超“十五”计划目标550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50元,同比增长14.3%,总量较“九五”末增加2444元,提前一年超“十五”计划目标35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2741元,同比增长37.4%,总量较“九五”末增加1047元,提前一年超“十五”计划目标4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量与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旗域经济之所以能够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工业经济起到了决定性作用。1998年以来,旗委、政府从现实旗情出发,围绕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这一难题,一手抓以“进退还”为主的农村牧区经济,一手抓以工业经济为主的城镇经济,在全市(盟)率先培育发展了重化工、建材这两大主导产业。2004年建材业、重化工共完成增加值2.8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总量的73.9%。其中建材业完成1.2亿元,占31.7%;重化工完成1.6亿元,占42.2%。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旗委、政府适时提出了“四业三区”发展思路,着力构建工业园区,发展壮大支柱产业,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取得了明显成效。1998年——2001年,全旗工业经济连续四年荣获全市(盟)综合评比第一名。2002年以来,该旗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业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聚,集聚式发展工业经济,并将工业化与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结合起来,“三化”联动,协调推进,全旗工业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业总量逐步做大。2004年,全旗全部工业增加值达 6亿元,同比增长50%,较1997年增长了6.2倍,年均递增32.5 %,七年时间翻了近三番;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最初的2户发展到目前的19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79亿元,同比增加1.29亿元,增长50.4%,较2001年增长了2.5倍,三年时间翻了近两番;工业占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20%上升到2004年的35%,七年时间提高了15个百分点。2004年,全旗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为29:51:20,二产占居半壁江山。
  二是企业实力逐步增强。1998年以来,电石厂先后完成了3——5号炉技术改造,生产能力由1万吨扩张到13万吨(如果加上中旗、朱日河分公司,总生产能力已达20多万吨),并拥有一座年产水泥4万吨的粉磨站。乌兰水泥厂先后完成了二期、三期技术改造,生产能力由建厂初的70万吨扩张到300万吨。四期工程投产后,生产能力可达500万吨。2004年,全区地方税收纳税百强企业中,我旗的电石厂和乌兰水泥厂均榜上有名(电石厂位居61位,乌兰水泥厂位居86位)。
  三是工业对财政的贡献能力逐步增强。2004年,乌兰水泥厂和电石厂实际上缴税金分别为5000万元和4000万元,占全旗财政收入的60%。在两大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旗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由“十五” 初的31%提高到73%,提高了42个百分点。
  主要做法
  一是建设工业园区。结合优势资源和区位交通等条件,已经建成了三大工业园区。建材工业园区: 以乌兰水泥厂为龙头,重点发展水泥、熟料及相关产业。重化工工业园区:以电石厂为龙头,重点发展电石、硅铁、硅锰、硅钙、PVC等重化工产业。轻工业园区:以港源塑业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塑编、生物制药等轻工产业。全旗工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38.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投资近亿元,现有入园企业19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8.7亿元。三大园区已经成为构建全旗三大支柱产业的主阵地和重要平台,基本满足了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有序、通畅地流动和配置的要求。
  二是培育主导产业。坚持政策向主导产业倾斜,要素向主导产业集聚的原则,举全力培育发展重化工、建材、轻工等三大主导产业。投资50亿元、年产50万吨PVC项目一期工程(投资5亿元)办理了立项、水资源论证等手续。投资54亿元的自备电厂、投资45亿元的电解铜项目、投资30亿元的废铝回收项目和投资2亿美元的加拿大风能发电项目都已签订了协议,并正在进行项目开工的各项前期工作。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为我旗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去年全旗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6个,其中投资额10亿元的项目5个,签约资金212.83亿元,实际利用16.23亿元,同比增长1.36倍。现有项目全部达产达效后,年可为财政提供各类税收7—8亿元。
  三是强化技术改造。重点从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协调服务等方面入手,帮助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强化技术改造。旗财政先后将电石厂新增各类税费2000多万元注入企业,将200多万元国有资本以“买二送一”的形式出售给员工,使电石厂连续四年不间断的进行技改及扩规,实现了“低谷期筹建,高峰期见效”的战略目标。旗财政累计为乌兰水泥厂入股4000多万元,干部职工为乌兰水泥厂筹集资金2000万元,促成乌兰水泥厂一~三期工程竣工投产,余热发电项目和四期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四是狠抓项目开发。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增长点,有项目才有发展后劲”的意识,组建了项目开发信息中心和项目库,强化一把手抓项目开发工作机制,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地区优势资源和可持续发展,宽领域选择、多途径培育。积极推行四大班子包联园区、项目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旗级领导每人联系1——2个项目,并经常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和现场办公,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专门成立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专项制定组织领导、项目申报、科学论证、项目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工作制度,使项目工作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引导大企业实行主附分离,鼓励私营企业围绕大项目搞配套服务,强化项目的带动效应。
  五是完善运行机制。制定了《察右后旗工业经济发展意见》、《察右后旗工业发展基金建立和使用办法》、《重大工业项目社会招商悬赏办法》等制度,旗财政每年按上年度工商税收实入库额的2.5%提取工业发展基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100万元,作为项目前期费用。实行旗级四大班子包园区、旗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联企业责任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在工业经济强有力的带动下,全旗农牧业经济、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步伐也越来越快。农牧业重点发展奶牛、肉羊、马铃薯(包括蔬菜)和饲草料四大产业,以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一是奶牛产业。奶牛饲养量由2002年的2780头发展到去年的18048头,增长了5.5倍,两年时间翻了两番多。锡勒黑山奶牛专业村,全村64户271人饲养奶牛464头,户均7.3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上。挂靠伊利、蒙牛、牛妈妈等乳业集团,配套建成奶站26个,发展奶牛养殖基地9处。二是肉羊产业。2004年从山东、河北等地外购基础母羊8.04万只,消灭了寒羊养殖空白村。年底,全旗基础母寒羊存栏由2002年的2.69万只发展到24.23万只,两年时间翻了三番,全旗乡村户均养殖寒羊7.6只。贲红八大顷从2003年开始饲养寒羊,目前户均50多只,人均养羊一项纯增2000元。全旗形成了以蒙原肉食品公司为龙头,14座冷库为依托,1380多吨库容为基础的肉食品加工贮销体系,年加工肉制品4000多吨。三是马铃薯和反季节蔬菜产业。投资240万元组建了功能齐备的马铃薯组培室、温室、网室,完善了种薯脱毒良繁体系,具备了三年更换一次种薯的能力,使鲜薯年产达6亿斤以上。吸纳并投入2000多万元在乌兰哈达苏木建起华北地区最大的马铃薯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全旗参与马铃薯营销贩运的有1.5万人,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贩运大户有20多家。反季节蔬菜发展也很快,建成塑料大棚1020个,日光温室70多座,共种植蔬菜3万多亩,菜农人均纯收入5000多元。四是饲草饲料产业。近三年争取生态建设资金2亿元,完成生态治理面积170多万亩,形成了北部三纵五横和南部两山一滩生态建设保护框架,减少了自然灾害,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小气候,全旗已具备年产鲜草11亿斤的能力,为发展高效畜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11.6万亩,沙源治理6.6万亩。
  该旗本着白镇新区、旧区、工业园区、移民区“四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拓宽发展空间,围绕逐步把白音察干镇建设成为20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区域性交通枢纽、旅游观光和产业城镇的目标,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经营城镇、土地增值等市场化运作手段,城镇建设规模、推进力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首先是扩张中心镇规模,规划开发了白音察干镇新区,累计投资8亿元,先后完成了白镇给排水、防洪、集中供热、道路、通讯等基础建设。新区“七通一平两化”工作基本完成,“十大工程”平稳推进,“六大功能区”不断完善,“六纵九横”道路框架已经成形。二是确定经营城镇理念,适度开发改造了旧区。三是提升城镇品位,投资2600万元开发了蓝天蒙古大营、阿贵乌拉旅游景区,并正在开通石门口水库度假村——人工草场——天鹅湖——二连国门——扎门乌德旅游专线。四是优化城镇布点格局,加快物货流通,以208国道为轴线,培育建设一批小城镇,使贲红镇的煤炭、白音察干镇的活畜屠宰交易、土牧尔台镇的皮毛绒肉市场、大六号镇的石材企业大规模发展。五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非农化进程。全旗累计完成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近20亿元,相当于“十五”前历史总和的32倍,特别是全旗实现了乡乡通油路。城镇化率达到25%。随着城镇化建设的飞速发展,一个美丽的、发达兴旺的察右后旗将崛起在祖国北疆。
  旗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全旗各族人民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成果。去年,全旗按照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政策要求,将农业税率在2003年的基础上又降低了3个百分点,全旗农业税正附税合计348.2万元,人均负担25.16元,较税费改革前(2000年)的人均126.7,减少101.54元,减负率达到80.14%,较2003年的人均47元减少21.84元;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3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466万元、教育“一费制”补贴65万元、“两免一补”资金94万元。各项惠农政策累计起来,农牧民人均受益471元。2002年以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基本上以200元的幅度递增,2002年以后,增幅明显加大。2003年是1995元,同比增加了377元;2004年是2741元,同比增加了746元,其中来自奶牛、寒羊和马铃薯的收入占到一半以上。去年,在旗财政刚性支出任务异常艰巨的情况下,全额兑现了干部职工的风沙费、调资等增支部分,财政供养人员人均月工资达1031元,比2003年底人均新增317元,增幅达44.4%。全旗养老保险参统职工人数达到10205人,同比增加1769人。享受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309人,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全旗纳入低保范围4158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普遍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补差63元,累计发放低保金310万元。出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100人,比上年度增加1448人。全旗敬老院供养率、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了扶贫救灾工作,累计发放救灾款61.1万元,保证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998年以来,通过对新上工业项目、企业技改扩规、城镇化建设和商业网点改造等,新增就业岗位7500多个,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近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5%以内。
  二、今年全旗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及措施
  2005年该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进一步确定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坚持“集中攻坚,集聚联动”发展思路,围绕“经济强旗、文化大旗”建设目标,突出加快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任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绿色GDP为方向,坚持一产调优调特、二产做强做大、三产扩规上档的原则,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力推进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5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99亿元,增长20.4%,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5:52:23;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增长33.3%;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47亿元,比上年增长46%。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43亿元,增长24.3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 亿元,增长2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200元,增长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增长9.45%。
  围绕实现今年的发展目标,我旗把提升工业优势产业,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完善城镇功能作为全旗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进行突破。
  一是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以逐步打造乌兰水泥、中扶电力2个销售收入百亿元的超大型企业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建材、重化工、电力及农畜产品加工四大优势产业,坚持从项目和投资切入,突出抓好22个重点骨干项目,整合优势资源,提升优势产业,壮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煤炭——电力——重化工——下游及终端产品开发——电厂粉煤灰、电石渣综合利用——水泥及制品生产——城镇集中供热;生态工程——饲草料开发——高效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两条循环产业链,培育大产业,促进大循环,适应大市场,增强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旗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22个骨干工业项目,总投资136.5亿元,全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达143亿元,实现税金17亿元,将为推动旗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增长点,有项目才有发展后劲”的意识,举全力招商引资,改善环境,强化服务,突出重点,集中攻坚,使项目资金和技术的引进成为拉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途径。围绕我旗资源、交通、区位等优势,进一步拓宽工业发展领域,大范围配置资源,强化项目库建设,整合包装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紧密、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主动外出招商引资,促成项目落地开工,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全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继续培育壮大奶牛、肉羊、马铃薯(蔬菜)和饲草料四大主导产业。奶牛业走繁育并举扩规,科学饲养提效,典型村户带动的路子,继续推进奶牛养殖向水源富集区、城郊区和养殖小区集中,逐步实现由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向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转变。年内奶牛存栏达到2.2万头,鲜奶产量达到6万吨。大力推广小尾寒羊杂交改良,由扩张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转变。年底全旗肉羊基础母羊达到28万只,出栏商品肉羊70万只。马铃薯业重点在增加产量,调整品种结构,提高知名度和占有率上下功夫。按照“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调优调新结构品种,对接市场高效生产”的严格,狠抓蔬菜产业,使其近快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饲草料业以项目区内林草地的复种和补播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继续搞好青贮窖的配套建设,显著提高饲草青贮利用的比重。
三是全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继续按照“开发新区、繁荣旧区,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年内重点完成四项工程:一是完成农林路、文卫路、团结街、友谊街、迎宾街、北地桥街和文明街的整修和广场南路与白石公路的衔接工程。二是完善排污和氧化塘工程。三是街道两侧和住宅小区的绿化工程。四是启动高标准住宅小区、南地桥街两侧拆迁改造和古六洲商贸小区建设工程。加快土牧尔台镇、大六号镇、红格尔图镇和贲红镇的小城镇建设步伐,以特色产业带动小城镇发展,不断完善城镇化建设网络,促进城乡融合,建立健康、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
四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充分挖掘旗内现有运输企业的潜力,规划建设物流园区,积极争取山东众联等有实力的运输物流企业进入园区,带动我旗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加快乌兰哈达火山草原观光,石门口水库渡假旅游及生态养殖、哈彦忽洞天鹅湖草原湿地鸟类观赏区等几个旅游项目的开发。逐步在森林公园内开工建设一批富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人造景点。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着力开发地区特色产品,全面提升餐饮业。积极鼓励、引导、扶持货运仓储、金融保险、社区服务、信息产业、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发展。
  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吸引外来投资者以资金、技术、物资和现代管理方式参与我旗经济建设,加快我旗经济发展步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乌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我旗境内的资源、市场、产业,属国家鼓励支持类的全面对外开放,并享受本优惠政策;为加强合作,互惠互利,我旗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乌盟有关优惠政策外,同时按本规定给予再优惠,当地投资者也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第四条 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在我旗投资新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3─2010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按15%减征。
  (二)对在我旗境内投资出口创汇、高新技术、农牧业产业化龙头项目,企业所得税可享受5%的优惠税率。
  (三)投资者在我旗新办生产性独资、合资、合作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属我旗鼓励发展的产业,经税务机关核准,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前3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对地方税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五年内由旗财政在预算中予以列支,帮助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技术更新改造。
  (四)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的企业,除享受第四条第二款优惠政策之外,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地方财政以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的形式,全额拔付企业,后3年拔付50%。
  第五条 土地优惠政策
  (一)我旗鼓励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并以出让、租赁和划拔方式使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各类土地使用权的时限为:住宅用地70年,农业用地5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等用地40年。在完成总投资80%以后,期满续用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合资合作,联营入股。
  (二)经营期在10年以上,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横联企业或利用我旗企业现有场地联合办企业的,从开业年度起,免缴土地使用费10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从开业年度起,免缴土地使用费7年; 区外投资企业在批准的建设期,免缴土地使用费;投资新办水利、生态、农牧业开发项目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一律免交土地使用费。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出让金按我旗标定地价的50%计取,一次性全额支付综合地价的,可再减收10%综合地价。
  (四)以租赁方式取得使用权,用于开发我旗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的,年租金减免30%。投资农畜产品加工、贩运、贮藏的企业,土地出让金留旗部分全额返还。
  (五)凡利用非耕地(四荒)投资建设国家鼓励类产业,占用土地可以行政划拔方式取得,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事业。
  (一)对企业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坚持来去自由原则,在我旗工作期间,可保留原身份,其档案工资、连续工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养老金缴纳等,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对单位急需的关键性人才,可低职高聘,待遇从优。
  (二)对企业引进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使企业增效创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从获利年度起,5 年内可由受益单位按新增税后利润的20%奖励个人。
  (三)对自带高新技术、项目来我旗从事技术开发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后,5年内由受益单位按该项目新增利润额20%以内奖励。
  (四)事业单位急需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社招重点大学毕业)可特事特办,如接收单位编制已满,由旗编委调剂解决;工资待遇在同类人员基础上,每月增发 200─300元生活补贴金。
  (五)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由有关部门办理随迁手续;愿意办理城镇户口的,经本人申请,给予办理城镇户口,就近安排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六)引进人才在专业领域做出贡献,可作为各类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对象;受到旗委、政府专项表彰的,根据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1000─1万元。
  (七)对引进人才办理的各类手续,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程办理,各有关部门免收各种费用。
  第七条 其他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一)外来投资企业凡符合法律规定及我旗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项目,按照“先上马、后规范”的原则,由旗“全程一站式”办公室协助办理立项、审批和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所用砂、石、土等建筑材料,免收资源补偿费。所需水、电、交通运输、通讯设施等优先安排供给。
  (二)凡外来投资者自带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列入国家或自治区开发建设范围内的项目来我旗投资的,我旗党政部门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在信贷上给予扶持。
  (三)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三乱”行为,为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凡来我旗投资办企业的,从项目投资之日起,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由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上门与企业协商确定,并由旗“全程一站式”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在每年4 月份进行核定征收,再由旗财政分别划拔至各收费单位。
  (四)旗直各部门未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均不得进入引联企业进行各种检查,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参与达标、评比、竞赛、联谊、学会等活动。
  (五)属我旗权限之内的申报证照、勘验等手续,由旗“全程一站式”办公室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属于上报审批项目的, 有关部门在3日内办理呈报手续;对经认证的外来或横联企业, 旗委、政府实施挂牌保护、封闭式管理。对连续3 年以上无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各类企业,免予年检。
  (六)投资企业在申报项目审批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旗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一事一议协调会解决。固定资产投资500 万元以上或我旗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可实行“政策随项目”、“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的办法。
  (七)全旗上下要强化开放意识,优质、高效履行各自负担的开放职能,努力为横联企业和外来客商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为他们观光、旅游、经商办企业创造良好宽松的条件。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旗委、政府作出的招商引资决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准以任何借口、形式从中作梗,顶着不办;不准以任何形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准随意干扰外来投资者开办的企事业单位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凡涉及外来投资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需经旗委、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违反上述纪律,给予有关人员记过以上处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当事人开除公职处分,并从重处理单位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对客商的投诉案件,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举报人员。
  第八条 对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资者予以奖励
  (一)奖励范围包括:通过中介服务,为旗内引进国内外资金、项目、技术、设备、人才、品牌的人员。
  (二)引进资金在我旗地域内投资新办企业或投资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国家政策性计划项目投资除外),按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予以奖励,引资额超过二千万的重大工业项目再增加百分之一的奖励,如引进资金需支付利息的应在奖金中剔除一次月利息。
  (三)引进高新技术、专利技术、名牌产品或其他无形资产用于项目开发的,按新增税金总额的5%奖励10年。
  (四)引进科技管理人才领办、创办企业或从事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按年新增税金总额5%奖励3年。
  (五)奖励支付渠道:按照“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凡兴办合资、合作企业项目,受益方为我旗企业或苏木乡镇,由受益企业或苏木乡镇支付;兴办独资企业、公益事业等项目的,由旗财政支付。
  第九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优惠政策不符的,以本优惠政策为准。本优惠政策未明确的,以区、盟优惠政策为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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